风苟

蝙蝠家推,过激米吹,米右主乔米or克里斯米
德云社老五队现七队推,主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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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但一般不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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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背景】Badness(小丑帮X刺客联盟)

#每月发疯,非常丧心病狂,CP小标兵和守序善良不要看,本文唯一CP见标题,再说透彻一点是混乱邪恶X毒唯,原耽

#文中人物观点不代表作者观点,不影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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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我想写一个史密斯夫妇那样的开头,一对相互隐瞒的杀手夫妻,结构照抄改改情节,这故事就算写完了,又方便又经典,还能套一下情怀,然而我和Rouge的故事全不是那么回事。是的,我是个刺客,他是个恶棍,我们杀人,但我们彼此坦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一身小丑装,一脸白油彩上两大坨可怕的腮红,那天还下着雨。

  

  “需要借你把伞吗?”他温和地问,“本子淋湿就糟了。”

  

  我想回吼一句才不会淋湿我们是硬皮精装本,内页还是铜版纸,老子誓死不会接受你们这群混乱邪恶的同情,又在噼噼啪啪的雨点和高昂的雷声中对本子的防水性不那么确定了。

  

  他耐心地等待着,好像我是一只即将撞上树桩的兔子。最后我点头,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好脸色也没给。我们从本质上是不同的,如果不是因为联盟里众位兄弟呕心沥血出的本子,我绝不会和这种恶党废一句话。

  

  哦,我是不是又忘了补充背景信息?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哥谭漫展,超级英雄only,他的摊位有一堆肉本在买,互攻多P无所不有还夹着几本纯糖小料,开场前两小时就一抢而空。而我,一个忠诚而坚定的雷宵古all塔利亚all罗宾唯粉,摊子上金光闪闪的砖本无料没人要。

  

  我看到了他贴在桌子底下的枪,而他事后声明自己搭话的理由之一是看到我靴子外露出的小半截匕首柄。他不是cosplay成小丑帮,他就是小丑帮,而我也不是因为中二病才穿忍者服,一开始我们就识破了对方——混在各路英雄恶人粉中的两个真正的坏蛋。级别也许够不上刚刚走过的三个猫女和两个谜语人,但我们货真价实。

  

  我们把砖本挪到室内,他收了伞,脸上妆花了之后看着疯疯癫癫的更贴合角色。他随手拿了一本在看,我想从这个拆逆我们的混蛋手中夺回本子,又觉得这样太过忘恩负义,一时犹豫了,就在这档口他舔了舔嘴唇,苍天啊他舌头居然染成了绿色。

  

  “挺好的。”他淡淡地说,“你们社团质量很高。”

  

  我一下骄傲起来,这不是废话么我们联盟一共几千人,为出这一个本子征稿了半年筛选了七八轮,岂是你们这种孤陋寡闻的土鳖能比。我胸还没挺几秒他就“啪”地合上书,非常犀利地问我:“知道为什么发不出去吗?”

  

  我一下泄气了。卧槽我怎么知道,这是我们刺客联盟第一年出本第一年参加哥谭漫展,本以为瞒过雷宵古大人已经是最难的部分了谁知道这群哥谭人全是睁眼瞎,一点也不能体会雷宵古世界总攻和塔利亚抖S女王的魅力,甚至还要骂我们是罗宾毒唯。

  

  “首先,你们CP太冷了。”他说。我顿时义愤填膺,妈的你摊子上人人抢的泥面X毒藤就很火吗?

  

  “其次,你们无料太厚,别人会不知道拿什么和你换,甚至不相信你们是无料。”他顺手塞给我一本雷宵古X红罗宾无料,居心叵测我却无法拒绝。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怜悯地说,“这里是哥谭,local Anime Expo for local people...超人在这儿卖得都不太好,除非是和蝙蝠侠或者小丑这类本地人搭CP。”

  

  他的言语像刀子捅进我心里——主要是那两对CP,混乱邪恶实在是太可怕了,随口一句都让人掉血,我需要沉浸在我们的大砖本里净化心灵。

  

  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为了给我留下个好印象,他当时已经足够收敛了。他们这种文化流氓对待我这样纤弱的玻璃心唯粉,从来都是铺天盖地放毒直到对方精神崩溃。如果不是他拦着,他手下能用罗宾骨科塔利亚百合雷宵古年下的粮把我活埋。

  

  冲我指点完一番之后他去买了两罐啤酒,扔给我一罐。我吨吨吨一罐就下去了,而他只是看着我,问了句:“如果我帮你发完了无料,你能给我你的名字和手机号吗?”

  

  我胃里的酒一下如火山般翻腾,差点没把肚子炸开。我操,我他妈就是本子在手里烂掉,就是全都拿来垫桌脚糊墙,也绝不卖给这群混乱邪恶!!!!

  

  他嘴角略弯了下,似乎是想笑,也没等我回答就独自走了。接着陆陆续续有人过来想跟我换本子,用的理由我居然一个都不能拒绝。

  

  “你好,听说你这里有塔利亚X蝙蝠侠的本?我吃这对的呀!”

  

  “雷宵古X红头罩?!求无料好吗我用一套罗宾明信片跟你换!”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黑化罗宾我喜!!!!!!”

  

  我最终没能纠正欢呼雀跃的妹子那不是黑化,就是我们天纵英才的小主人本体……毕竟现在兼具暴力与克制的小主人也另有一番萌点。

  

  雨停之前我发完了无料,他和天边的彩虹一起出现。

  

  “我叫Rouge,这是我的手机号和论坛ID,你想怎么联系我都可以。”他把一张写了字的口香糖纸递给我,毫不在意我呆滞的表情,甚至没问我要半句谢谢,“有机会再见。”

  

  我觉得我这一天过得太奇幻了,简直不像是真的。如果不是包里还有本雷宵古红罗宾,我甚至会怀疑自己做了个梦。

  

  ——回安全屋的路上我翻开本子看了两页,去他妈的封面欺诈,里面明明是红头罩红罗宾,这群混乱邪恶没一个好东西。

  

  祸不单行,就在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山里时,老大打电话来了,内线,紧急情况下才用。他说我们的行踪暴露了,组织决定牺牲我一个,说是牺牲其实也就是个假死,在外面躲两年,有机会再把我收回来。出来卖之前,哦,不是,出来卖本子之前我就预想到了这个下场,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然而当事情真的发生了却还是慌了神。我生在刺客联盟长在刺客联盟,祖祖辈辈的杰出贡献纪念碑都挤在山谷底,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正义英雄和混乱邪恶,我根本活不下去的。

  

  前来清除我的是哥谭市级别最高的负责人,也是砖本的封面画手大大。

  

  “发完了吗?”她问。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你走吧。”她垂下眼,“D28已经死了。”

  

  D28是我用了二十多年的名字,从这一刻开始它就不属于我了。D28在浴缸里自杀,用酸液溶解得骨头也不剩,血一滴也没流在外面,没给同僚们添一点麻烦。

  

  不是D28的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哥谭某个巷子里。这是一个很黑的晚上,原谅我找不出别的形容词,街灯坏了小半月,路窄又没车,晴空万里的时候勉强能借个月光,可这天实在是阴得可以,漫天黑云在天上滚。其实黑不黑的也不是很重要,现在什么都不重要,我有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然后理智对我说:啊哈,你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我是个刺客,从小就是,文化课倒数第三毕的业,英语里还带着喜马拉雅口音,说快了别人听不懂所以我宁可不说话。没文凭,没身份,连一分钱都没,我能干嘛呢?生活在野生动物保护区里也比让我呆城市里强。我下半辈子可能得当野人了,可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我蹲在街角,眼泪大颗大颗往外涌,从小我就爱哭,每次训练挨打都哭,哭着哭着就不疼了。现在情况不一样,连打我的人都没了,只剩自己一个,再哭也没人揪着我耳朵让我滚回队列里排队吃饭。

  

  “喂。”有人从背后叫我。我弹了起来,正对上一张腮红大白脸——Rouge?

  

  “你真是会挑时候出现。”他神色特别复杂,我这才注意到他背了个巨大的口袋,里面装的好像是钞票。

  

  “你你你你你——”我抖抖索索说不出话,我压根没想过还会见到他。

  

  “抢银行而已。”他概括道,然后跳过这个话题,“哭什么?无家可归了?”

  

  我甚至不想问他是怎么猜到的。他想了想,叹口气,转而望着我,眼珠是特别好看的烟灰色。

  

  “算了,我们走吧。”

  

  他从一大口袋钞票里抽出十几张塞进皮夹里,接着把口袋往风里一扔,大把钞票在黑暗中随风乱飞就像一大群绿色蝴蝶,总会有人抓住它们的。

  

  “我们走。”他向我伸出一只手,鬼使神差地,我握住了那只手,就好像它是整个世界中我唯一能把握的东西。

  

  他牵着我,大步流星,将几千万美金留在身后,一点也不心疼。他边走边掏出一张湿纸巾擦脸,在巷口脱掉花花绿绿的罩衫扔在地上,里面穿的竟然是乐高小丑短袖,胸口口袋上还挂着金丝眼镜。

  

  一个小丑在三分钟里变身成斯文清秀的年轻宅,似乎刚从漫画店里走出来,神色还带着些淘到好漫画的喜悦。他皮肤很白很细,一点没有被油彩摧残过的痕迹,唇色特别淡,鼻梁挺得就像时装杂志上的模特。

  

  “去我家吧。”他温和地问,一如我们第一次见面。

  

  我在拆逆CP大本营和露宿街头中纠结了好一会儿,几辆警车从我们面前呼啸而过。最终,我点点头。

  

  “不吃雷宵古受,这是底限。”我凄凄惨惨地声明。

  

  他笑了,九分嘲弄,一分真心实意。“好,知道了。”他说,“那就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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